昨日获悉,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无锡公安民警‘四个严禁’”的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无锡公安民警“四个严禁”的内容是:1、严禁泄露公安警务秘密,通风报信或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2、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以及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任何形式的消费活动。3、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公共娱乐场所。4、严禁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和到洗浴场所包厢消费、娱乐。
据悉,“四个严禁”是市公安局为确保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新推出的与公安管理相关的铁规。同时制定了严格的问责处理规定,凡民警违反“四个严禁”规定的,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违反的,先予免职。市公安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执行“四个严禁”的情况予以监督,如发现违规问题,请及时向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举报,电话8275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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