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政府实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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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政府实事”
2010年04月14日 17:34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上海)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普陀区总工会主席严爱科等14人联名提交代表议案,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工资协商决定机制,市人大财经委已将此列为正式议案。目前,本市正在全面推行行业性工资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

  “职工的劳动所得,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缺少透明度,员工没有归属感,高层管理人才频频跳槽,一线员工在一个企业工作2年以上的很少……这种无序流动,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发展。”普陀区总工会对2008年度餐饮企业调查报告表明,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很有必要。

  餐饮行业

  一线员工收入偏低

  调查显示:普陀区餐饮行业2008年度从业人员15273人,从业人员平均年龄25岁左右,其中农民工1020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6.8%。在被调查的69家企业中,一线职工和一般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均低于2008年全国职工平均收入,更低于2008年上海市职工平均收入。

  统计分析表明,被调查的餐饮企业,普遍缺少科学、合理、规范的劳动工资分配制度。如果没有必要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那么,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收入不挂钩、上下浮动不相符、晋级增资渠道不畅通的矛盾就会相对突出。餐饮企业人员高频率、无序流动,正是企业“工资不协商”的一个缩影。

  工资分配

  亟待解决4大问题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今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提高到1120元;2009年度,全市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42789元,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比2008年度增长了8.3%。但是在工资分配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仍然偏低;

  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呈降低趋势,部分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有所下降;

  不同地区、行业之间及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拉大, 低收入职工主要集中在一线和农民工群体;

  一些企业将最低工资充当实际工资,甚至有部分企业存在着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变相压低职工工资的现象。

  “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搭建劳资对话平台。” 严爱科说。

  惠民实事

  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本市正在全面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去年,普陀区超额完成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的劳动者人数同比增加10%”的试点考核指标,区总工会对近1200名职工的问卷调查显示,凡是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综合分值在80.87—91.67分之间的被调查企业,职工就业稳定性较高,发展势头也普遍向好。

  全面试点之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如何得到持续保障?严爱科建议,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纳入区县‘就业保障考核指标’”的长效机制,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市政府“实事工程”来办。(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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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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