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建筑正偷偷“长高” 2层楼变成9层(组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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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一建筑正偷偷“长高” 2层楼变成9层(组图)
2010年04月21日 13:54 来源:东南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宏泰兴公司大楼快加盖到九层了。(图片来源:东南新闻网)
该建筑(中)与观湖楼(左)间隔约八米。(图片来源: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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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与湖心街交叉路口,有一幢建筑正在偷偷“长高”。三年来,它在最初审批的“二层临时建筑”基础上,实际建出三层,而后又隔为六层,现在正“冲刺”九层。

  该建筑属泉州市宏泰兴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兴公司),始建于2006年12月。如果不是毗邻的观湖楼有部分业主,正在为“采光权”维权,恐怕市民们很少会注意到这幢涉嫌超审批范围建设的建筑。

  连日来,记者多方调查核实,这幢建筑早在2007年6月就已接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但未能阻止现状的发生。尽管宏泰兴公司方面坚持称,“土地使用证肯定是有的,也有手续”,但其始终未能示与记者。

  昨日,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了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材料,并开了会研究此事,将于近期开展调查核实,再作处理决定。

  【事发】

  曝光于一起“采光权”之争

  前日上午,记者在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见到林先生、吴女士等近十位观湖楼业主,他们正在请求执法人员“尽快拆除宏泰兴公司的违章建筑”。

  林先生告诉记者,从2006年底开始,观湖楼业主就与宏泰兴公司就“采光权”开始了交涉。最初的问题是楼间距太小,两幢楼又差不多高,影响了观湖楼的采光。交涉无效后,业主们转而聘请律师,并到泉州市规划局查询发现,宏泰兴公司获得的审批,仅仅是“二层临时建筑,期限两年”。认定这属于违章建筑的业主,开始多次找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解决,终于等到了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7年6月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宏泰兴公司对建筑物一、二层按审批方案进行整改,并对违章部分进行拆除。

  “可宏泰兴公司好像根本不理会,现在已经快建到九层了!”业主黄女士对此很有意见。还有部分业主反映,宏泰兴公司本月9日还曾通宵施工,一度影响了附近要参加高考省质检的学生休息。

  记者在现场看到,宏泰兴公司的楼和观湖楼之间有一道围墙相隔,相隔大约8米;靠近刺桐路一边搭起了脚手架,工人正在施工,六层楼顶已经有了三层楼的雏形,在靠近刺桐路一侧加盖。

  “已经认定是违章建筑,怎么还越投诉,楼越长高?”面对宏泰兴公司的办公楼和工地,业主黄女士觉得很难理解。

  【回应】

  宏泰兴公司:手续“肯定有在办”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宏泰兴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侯先生并没有否认公司和观湖楼部分业主的纠纷,同时反指部分业主其实是“完全冲着钱来的”。对于“办公楼是否为违章建筑”的问题,侯先生只回答说,“土地证肯定有”。

  记者询问,在2007年接到泉州城管部门处罚决定书之后,为何没有执行?其间是否进行变更或延期?现在施工部分是否已经获得建设规划许可?对于这些问题,侯先生没有正面回答,反问道:“如果没有手续的话,在这么繁华的地段,你觉得可能吗?”侯先生随后补充说,他不分管基建,相关手续或材料在另一个副总手里,“肯定有在办”,至于办到哪一步他不清楚。

  侯先生还告诉记者,宏泰兴公司已经有两套解决方案:一套是赔偿给受影响的观湖楼业主,每户10万元,但双方还没有谈妥;另一套是在8月10日之前,将对办公楼的一部分进行拆改,留足楼间距,并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履约承诺书》,同时交了200万元押金,如果没有做到的话就拱手让出这笔钱。截至记者昨日发稿,这位侯先生始终对相关问题没有更新的说法。

  【部门说法】

  已经开会研究将调查核实处理

  受到影响的观湖楼业主,近三年来一直在追问两个问题:为什么2007年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执行?今后将要怎么办?

  昨日上午,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柯仲秋告诉记者,对于观湖楼部分业主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了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材料并开会研究,初步决定尽快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决定如何处理。

  【记者调查】

  未被执行的泉执【2007】罚第9号

  究竟宏泰兴公司的办公楼是否算违章建筑?作为证据,观湖楼的业主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文号“泉执【2007】罚第9号”,发于2007年6月8日,抄送市府办、市法制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丰泽区人民法院等部门,共印15份。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被处罚人为泉州市宏泰兴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查实该公司于2006年12月在丰泽区湖心街东段宏泰兴停车场内超审批范围建设临时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对该建筑物第一层、第二层按审批方案进行整改,并自行拆除第三层违法建设部分。

  从现在的情形看,这份处罚决定书显然没有被执行。

  “魔术”背后有着什么道道?

  越建越高,这幢建筑背后有什么道道?记者从观湖楼业主、知情人士等处大致了解到这样一个过程。

  始建:从城管部门2007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确认,在停车场上的这幢建筑,最初的审批范围只是“二层临时建筑,每层高6米,期限是两年”。但业主黄女士说,实际上该公司当时建成了三层。隔层:“二变三”给“三变六”打下了基础。行政审批同意每层楼高6米,再加上违盖的一层,总高大约19米,按每层3米高计算,“隔”出六层也就不奇怪了。观湖楼业主林先生称,当时业主们就这个问题向泉州市规划局反映后,在听证会上明确得到的答复是该建筑已经是“违章”。加盖:“六变九”则是最近的事情。业主们称,上个月底宏泰兴公司开始搭建脚手架,在靠近刺桐路一段的阳台上直接加盖了三层。但侯先生这样告诉记者:(这)是听证会上通过的整改方案,因为要将影响观湖楼采光的那部分后退,留下梁柱,而在顶层的建筑则是经过科学严格设计的。

  【快刀短评】

  谁也笑不出来

  (牛童)因为福祸诡异难测,潘多拉魔盒总是被哪个马大哈在不经意间打开,且喜忧参半。不过,这一次估计难以找到一个能笑出来的。

  执法部门笑不出来。一份历经两年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明显未被执行,可见宏泰兴公司未免太不给“面子”。不管今后执行效果如何,那一份最初的对职能部门的信任已经丧失。

  宏泰兴公司笑不出来。偌大一家企业,竟然超审批范围搞建设,是何道理?被群众投诉举报,收到部门罚单却拒不履行,也没拿出个说法示人,形象何存?被曝光于大众视界,挡了别人的阳光,却还要反过来责怪人家钻牛角尖,死缠不放,“完全是冲着钱来的”。反咬依法维权的市民,情何以堪?

  维权业主估计也难得一笑。从一个小市民的角度出发,你的楼挡了光,当然要抗议。可惜,不管各方表态如何,这三年来的经历告诉他们,接下来会怎么样,还得走着瞧。

  真希望没有这一幕。如果宏泰兴公司不搞违章建筑,如果执法部门能够令出必行……那个地段,将是一片和谐安宁。遗憾的是,历史不能假设。(海峡都市报 本网记者 徐锡思 谢明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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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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