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2009年77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中,有23件在网络论坛上率先曝光,但遗憾的是这些事件都是在全国性的BBS曝光,没有一件是经地方BBS曝光。对于本地网络论坛管理,一些地方政府往往采取“删帖”等惯性思维。(5月4日《人民日报》)
当前,互联网在民意表达渠道中的作用越来越彰显,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对待网络舆情的简单方法和粗暴态度,令地方网络平台沦为夹心层。在“一删了之、眼不见为净”的鸵鸟思维下,网络舆情正呈现出“三明治”状态——民意不疏,一方面在地方政府“围剿”下憋出闷疙瘩;另一方面有些“漏网之鱼”突出“重围”,诉诸于中央媒体、全国性有影响力的网络,唯独中间层的表达渠道日益萎缩。这不但造成民意表达的不畅、网络资源的虚置和浪费,还催生了“删帖公司”这样的畸形事物。
造成网络舆情“三明治”的原因,首先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理念错位。一些地方政府对民情民意不是视若洪水猛兽,拒之于千里之外,就是将其当做受气的“小媳妇”,任政府公权力呼来喝去,唯独没把民意当成改进工作的目标和推进改革的动力。这种理念上的错位,直接造成了民意诉求被漠视、表达渠道被“封杀”、网络反馈被“删帖”。其实,善加利用,网络平台本可成为政府的“千里眼”、“顺风耳”,理念的错位,导致了网络功能的虚置。
其次在于媒体监督的无力。“网络曝光—舆论推动—影响扩大—问题解决”,这是大多公共事件的“发酵”路径。从中可以看出,无论网络曝光还是平面媒体的推动,最终都要依靠更高层级权力的“过问”,事情才会得到解决。如果政府官员不“鸟”媒体这一套,舆论就会陷入无处发力的泥潭。某市市长对《黑龙江日报》不就发出了“不要相信小报纸”的轻蔑吗?作为省委机关报,尚被不屑一顾地称为“小报纸”,BBS等网络“小”媒体更何以堪?
要解决这种状况,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民情处理机制。一方面,政府自身要对民情民意给予充分的重视,建立起政府与民意间的良性互动,用心倾听民意民情;另一方面应该让民意更好地参与到政府公共决策中来,借助网络舆论力量来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其次,要建立起网络、平媒互联互通的舆论和监督力量,以强有力的监督给政府公权力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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