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予残疾人方便城市才更美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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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予残疾人方便城市才更美好
2010年05月07日 10:22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社会学家这样说过:观察一个城市发达与否,不是看其高楼大厦有多么光鲜,也不是看中产白领过得如何滋润,而是要看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出现频率。

  由于身体存在缺陷,残疾人可能在适合健全人的公共场所面临不便,进而影响到他们融入社会、参与日常生产与生活。如果一个城市能最大限度弥补残疾人的“短板”,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公共服务与设施,和谐程度自不必说。

  5月5日,4名残疾人通过考试,成为北京市首批残疾人汽车驾照的持有者。从此,北京的道路上将出现双下肢残疾、完全用双手开车的驾驶员。残疾人有能力购买汽车,并且可以亲自驾驶,令人赞许感慨的同时,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目前北京市路侧残疾人无障碍专用停车位只有40多个。不仅如此,商城等大型公共场所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经常被其他车辆占用。

  老百姓最怕“半截子工程”。一方面允许坐轮椅的人开车,另一方面缺乏方便残疾人上下车的无障碍停车位,难道让残疾人适应健全人都很难掌控的“夹缝中停车”?一些行政部门就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管发残疾人驾照的,不管设置残疾人车位;要求在公共场所门口设置无障碍通道,又不督促在建筑物内安装电梯;好不容易修成盲道与无障碍设施,又没人防止设施被占用与损坏。一些领导总讲人性化,当你回过神来却发现,“听上去很美”时常与现实难以对接。

  除了残疾人专用硬件严重不足,我们的残疾人权益保障软件也很缺乏。美国法律规定,所有经营场所,无论车位多少,都必须设置残疾人专用车位,只能停放挂有残疾人专用车牌的汽车。有海归描述:实在找不到车位、又必须停车时,宁可把汽车停到警车专用车位,也不停到残疾人专用车位。为啥?因为停到警车专用车位的处罚力度比停到残疾人车位轻。可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些事不能单凭自觉自愿,必须上升到法规的高度,并且切实执行与贯彻。

  最大的障碍是心灵的障碍。如果管理者都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许多事会大不相同。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老百姓理解完善各项软硬件需要时间和过程。但是,群众很难接受把渐进作为拖延的挡箭牌,以及在领导频频出国取经后依然在规划中有那么多瑕疵。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方便残疾人出行是如此,其他许多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 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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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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