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县一座老百姓集资修建的桥,成了“烂尾桥”,但此桥是当地百姓必经之路,多年来命丧此桥的人缕缕不绝。政府有关人士却称:“有事故,那是老百姓自愿,自觉自愿要过的。如果政府围了护栏,允许群众大量通行,出了问题,我们担不起这个责任,不好交待。”(见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这究竟是谁的无奈?桥不成桥,有人借口无力再建,唯有拼命堵桥防止老百姓通过;老百姓除了通过这座“夺命桥”却无它路可走,除了空留叹息,还得继续过桥;有人却说百姓是“自愿通过”与我何干?
“自愿通过”这样一个借口能不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答案自然是不能。假如当地政府真的无法申请到拨款新修大桥,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是否应该想法补救?当地政府不仅不修围栏,反而以“如果修护了围栏,一旦出事,政府难逃干系”而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可见,所谓的老百姓“自愿通过”,不过是“被自愿”。如果有一条康庄大道,谁愿意没事儿去走这条“夺命之桥”?
推脱责任,遇事“躲猫猫”似乎成了一些地方官场的流行之举。政府不为老百姓解决问题,遇事推脱责任便是赤裸裸的懒政。而拿着“自愿通过”当作自己懒政的挡箭牌,更是愧对人民。这凸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群众观念淡薄、施政方式粗糙、工作方法简单的现实。
解决类似权力“躲猫猫”的行为,笔者以为,必须强化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服务人民”的观念,要勇于承担责任。别拿“自愿通过”当挡箭牌。雷绍儒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