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让座,是公德还是私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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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晚报:让座,是公德还是私德?
2010年05月11日 15:50 来源:太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杭州一位女子在公交车上拒绝给老太太让座,被同是乘客的七旬老伯拍下四张照片,并称要将照片传至网上,女子要求老伯将照片删掉遭到拒绝后报警。律师表示,让座只是一种道德行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交车上一定要让座,老伯随意拍摄别人,对方有权要求删除。

  之前,网络论坛也出现过类似情况,有网友将自己拍到的某些社会现象放在网上,供读者讨论。通常此类讨论倾向性极强,“以讨论为名,行谴责之实”。让座与否,到底应不应该被讨论被谴责呢?

  判断一个人是否道德,不能简单地拿“非此即彼”的逻辑来套用。让座,是个人美德;不让座,就是个人缺德?道德有公德和私德之分,显而易见,公德是指在 “公共领域”,私德是指“私人领域”,拿公交车来讲,在没买票乘车前,公交车属于公共领域,即权属于公德范畴;乘客在买票之后,理应拥有自己的私人领域——座位,即为私德范围。私德行为的决定权在自己,而非他人,它不需要公众评价监督,也不需要公共组织协调和处置。当然,公德与私德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二者相互转化,相互影响。特别是在当下,随着公共领域的扩展,私域的空间也越来越不明显。这也就难免会发生私德与公德,私德与私德之间的冲突。

  买票乘车,座位属于临时性的私域,私域是不是要让出来,它属于私德要求,而非公德所能鞭之,更非七旬老伯拿自己的私德所能强迫。

  假如老伯所拍照片放在网上,使不让座者遭受谴责,继而产生人肉攻击行为,这已经不是道德行为,而是什么时候走法律程序的问题了。李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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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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