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开通微博,平均每日发出14条警情提示,但记者发现,该微博不能评论,内容也基本没有被转发,多数网友表示互动不够(5月17日南方网)。
评论之于微博,犹长线之于风筝,乃动力之源。单方面将微博视为发布信息的平台而禁止市民参与评论,很有让人感觉这不过是权力过瘾的把戏之嫌。
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处处长陆正光表示,“至于评论,作为新生事物总有一个完善的过程,我们还在摸索。”这显然是一句易于辨别的官话套话,难道广州公安在筹备微博的过程中并不知道微博具有评论功能?同样,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公安发微博是希望提醒大家有关的治安资讯,不是为了让大家评论的。大家有话可以讲,但让大家评论应该不是公安的本意。”这就更是闪烁其词了。王参事的言外之意难道是广州公安的微博纯属一个发布通知的“喇叭”,只管把信息传输出去就不顾网民的后续反应了?其话语间掺杂的“牧民”意识,很难让人联想到他如何为民服务。
放开微博评论,让广大市民参与到网络问政的盛宴中来吧,说不定会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和不可多得的行政经验。(四川 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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