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群众给省长信箱写建议 5天内可回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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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群众给省长信箱写建议 5天内可回复
2010年05月19日 08:37 来源:四川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有事给省长信箱写信,属于“建议、咨询类”的,工作人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属于“投诉、求助类”的,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需要调查处理的可延至30个工作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18日发布《“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试行),并要求从即日起执行。这是四川省首次试行省长信箱来信办理规则。

  这五类来信必须受理

  按照该规定,以下五类群众来信,省长信箱须受理,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对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我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的救助,属于由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进行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这五类来信不予受理

  同时,以下五类来信,按规定省长信箱不予受理:

  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已经地方或部门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反映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且无法核实和办理的。

  回复期最长不超过60天

  按照该规定,从收到来信(含转、交办件)之日起,建议、咨询类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求助类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需要调查处理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情况特别复杂的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天。不能按期办结的向省委省政府信访办报送有关情况说明。

  对所反映问题处理不彻底而导致的重复来信,应当认真对待和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答复来信人;对无正当理由或所提要求超越政策许可范围的重复来信,应当给予解释说明。 (华西都市报记者阮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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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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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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