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甘肃)省安监局获悉,省安委会办公室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在逐级上报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省安监局。(记者 袁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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