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2日电 香港《文汇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国务院港澳办官员11日在京出席港澳驻京记者联谊会,谈及新公布的《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时指出,出台该办法旨在为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报道提供更为宽松和便利的条件。
官员透露,为了缩短新办法实行的“磨合”过程,国务院港澳办及全国记协于12日派员到中联办协助工作,力争24小时处理香港记者采访要求,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发放采访证程序,为媒体合法采访提供保障。
国务院港澳办官员说,制定该办法是为了延续北京奥运期间采访管理的开放新风。奥运期间,记者在采访时需领取奥运记者注册卡,而新办法规定,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也需从中联办领取全国记协的采访证,管理环节十分相似。
这位官员提醒,新办法规定港澳记者获得采访证的表述是“领取”而非“申请”,更非由中联办“审查”。他认为,是否已征得内地被采访机构和对象的同意,也不会影响到港澳记者领取采访证。
这位官员表示,新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时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令采访报道更为顺畅。他指出,目前有一些所谓记者,打着港澳媒体的旗号,破坏内地采访程序,或者搞广告做经营,败坏港澳记者名声。因此,规定港澳记者需向中联办领取全国记协的采访证作为身份证明,是为了尽可能保障秉持新闻操守和职业道德的港澳合法媒体、合法记者赴内地采访的权利,防止冒牌的港澳记者从事不法活动的发生。
该官员还表示,领取采访证程序并非为香港记者“设障碍”。事实上,自该办法上周实施以来,中联办已代全国记协在港受理多宗香港记者的办证要求,执行尺度比较宽松。在采访时长、采访事项范围等方面都给予记者足够的回旋余地。
至于在新办法背景下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等临时性采访,这位官员表示,今后会因应实际采访需要,采取灵活变通措施。比如,记者在内地采访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另行采访,可考虑由所属新闻机构总部直接向中联办作补充说明,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变通处理。国务院港澳办也将顺应社会前进、新闻开放的潮流,尽可能为港澳记者报道做好服务、配合采访,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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