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国企官场化带来的警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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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国企官场化带来的警示
2009年03月04日 0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4日电 香港《大公报》4日刊出署名文章说,古井集团高管腐败链贯穿采购、经销、广告甚至改制等各个环节,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成为典型腐败窝案。企业成为另一个官场,不改变企业缺乏制约的“一把手”体制,就不会彻底根除腐败温床。

  文章摘录如下:

  早在2月初,安徽省高级法院已经对古井集团原董事长、亳州市原政协副主席王效金(副厅级)受贿案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王效金受贿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2008年10月16日被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以王效金为首的高管腐败链贯穿古井集团采购、经销、广告甚至改制等各个环节,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成为典型腐败窝案。

  国企高管腐败的缩影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一者在于又一次“惊动”中央高层,有关领导做出批示;二者还在于,它更是当前国企高管腐败的一个缩影,堪称又一个腐败的典型。类似的明星企业高管腐败已不鲜见,笔者在网上稍一搜索,即可见宁夏石化供销公司、江西纸业集团、轻骑集团等等高管集体腐败案例。

  作为国有经济的支柱和经济改革的重点领域,国企的命运流变无疑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它亦关系整个经济的运行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古井集团腐败窝案的出现和最终宣判,充满了警示意味,令人深思。

  简单地追问为何会出现类似安徽古井集团腐败窝案,显然并无多少实际意义。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厘清乱象,找准症结部位,狠下猛药。目前不少国企,除了企业权力制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普遍建立之外,最具破坏性效应的还是企业“一把手”体制。

  这种体制的存在,使得一人独大,监管和制衡往往成为形同虚设。企业“一把手”不仅继续执掌企业的人财物大权,而且一旦遇到对自己不利的责任追究之时,“一把手”还会利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理论加以推责。在如此内在的架构形态之下,出现高管集体腐败几乎是种必然。

  缺乏实质的权力分立

  国有企业改革好多年了,而且《公司法》早就建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立和制约的现代企业制度。但一些国企却长期游离于现代企业制度之外,大多数还未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即便形成“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的架构,也往往缺乏实质的权力分立。在没刚性有力的运行机制的背景之下,“一把手”权力过大成为普遍现象。

  国企的负责人们未必不懂得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这种管理模式的核心要义。在这种运作模式之下,譬如董事会主席或理事长、总经理或主任和监事长,是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平行关系,并无所谓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但仍有不少国企,在实际运作中会变调走味,企业成为另一个官场而非市场主体,不仅没有改变企业“一把手”体制,反而更加强化了“一把手”的权力空间。(刘永涛)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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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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