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反贪局长缘何成为“江湖老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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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日报:反贪局长缘何成为“江湖老大”
2009年07月13日 09: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3日电 《澳门日报》13日发表社论说,山西省繁峙县反贪局长穆新成“双规”后,当地一些人居然力挺这位“反贪局长”,原因在于其一面大肆行贪,敛财过亿;一面热衷公益,“行侠仗义”。一个贪腐过亿的巨贪,竟被人形容为“劫官济贫”、行走江湖的侠客。这一案件再次证明:法律出现空缺,势必滋生贪官污吏,势必盛行“江湖规则”,势必有“江湖老大”作祟。

  文章摘录如下:

  山西省繁峙县反贪局长穆新成“双规”后,被查出的资产超过一亿元,“双规”当天扣押的车辆达五辆,价值均在百万元以上。然而,当地一些人居然力挺这位反贪局长,原因在于其一面大肆行贪,敛财过亿;一面热衷公益,“行侠仗义”。一个贪腐过亿的巨贪,竟被人形容为“劫官济贫”、行走江湖的侠客。

  反贪局长反而更贪。有网民指出,看仓库的是老鼠,逮老鼠的还是老鼠,而且是老鼠精,是更大的硕鼠。民间有此戏言:某检察院反贪局的牌子被人动手脚,将“反”字上的两撇给撬掉,“反贪局”变成“又贪局”。途人见后,均大笑不止。

  事实上,“反贪局长成贪官”早已屡见不鲜:自一九九九年反贪总局局长罗辑因严重违纪被撤职以来,先后有贵州省原反贪局长刘国庆、湖南省邵阳市原反贪局副局长李勇、广西贺州市反贪局长张建辉及安徽芜湖市反贪局长潘政治等被查处。

  据称,穆新成曾向其父的挚友表白:“一,我不花公家的一分钱;二,我不花案子上的一分钱。我的钱都是朋友给的。”的确,穆新成的钱并非来自“贪占”,都是“朋友给的,排难解纷得来的钱”。穆新成充当“矿产江湖”的“总调解人”,其财富都是摆平“纠纷”所获的“灰色收入”。

  山西繁峙县山多、坡广、滩大,盛产铁、铜、金等矿石。采矿业兴旺,矿产纠纷自然也就多发。由于大多矿点的资金来源、股东身份、矿点的合法性、开采规模和安全设施等都违反法律规定,当出现矿权演变、股东转换、边界纠纷发生争端时,都不愿公开通过官方解决,而是去找通吃“黑白两道”的大哥——穆新成主持解决。使得穆新成在当地“江湖社会”呼风唤雨,纵横捭阖,八面玲珑,影响力非凡,只要当地矿业大亨之间出现难解纠纷,必找其从中调停。而他一到,群龙俯首,息事宁人,俨若当地社会德高望重、明镜高悬的“首席大法官”。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调解费”的形式,穆新成聚敛了巨额财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涉矿纠纷并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作为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穆新成根本无权及不应插手。其之所以超越法律授权,越俎代庖地插手,初衷就是想从中渔利,攫取不义之财。明知矿点存在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仍插手,其实质就是亵渎法律,违规乱政。

  众所周知,山西多年来矿难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贪腐,从而造成监管空白,让矿产充满暴利血酬。当地矿业的开发和监督一直处于非常混乱的状态。按照法律规定,繁峙境内所有矿点都必须置于政府执法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更何况该县曾发生过特大矿难,且隐瞒不报,毁尸灭迹,举国震惊。然而,该县 “亡羊”而不“补牢”,依然疏于监管,以致出现矿业纠纷、不走法律明道解决而热衷“黑道”摆平的怪现象。从另一角度说,矿业管理的混乱局面给予穆新成权钱交易的巨大“商机”。

  这一案件再次证明:法律出现空缺,势必滋生贪官污吏,势必盛行“江湖规则”,势必有“江湖老大”作祟。山西繁峙县“江湖规则”的盛行更凸显法律规则的缺失。这不仅表现在官员的思想行为中,也体现在法律监督和制度的空白上。

  诚然,“江湖规则”取代不了法律规则。倘若官员的财产透明,则穆新成大手笔慈善捐助金的来源早就引起关注;倘若公开矿点股东身份,则那些隐藏于股东中的官员也早就被揪出来。如此,贪官的“江湖规则”自然也就失去用武之地。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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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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