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十不知”局长的权力逻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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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十不知”局长的权力逻辑
2010年03月23日 0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3日电 香港《大公报》23日刊出署名文章《“十不知”局长的权力逻辑》。文章说,河南省新密市“十不知”安监局长,反复强调自己在省市领导中的客体地位,算不算是官场哲学的体现?权力整合而处理大事时,有没有一个常规的机制确保临时授权与权责分配仍然合法、合理且确保高效?

  文章摘编如下:

  3月15日,河南省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二十五名矿工遇难。3月16日中午,新华社记者在新密市矿难现场找到了新密市安监局局长王瑞林,问了他多个关于矿难的问题,其中十个问题他大都表示“不知道”。

  一问十不知,这局长在新闻中呈现出一副无知得几近憨态的模样,让人哭笑不得。但真是全然不知么?“不知道”中的含义也许是丰富的,可能是不想说,可能是真不知道,至于憨态模样的呈现,只能怪罪于回答“不知道”时欠缺技巧。他可能不够“干练”,却未见内心囫囵。我不相信,一个官员在回答十多个“不知道”时,都不会权衡一下自己身上的利害关系。

  强调客体地位

  来回顾一下事故的调查。国家安监总局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家煤矿,名义上是在进行技术改造,但是从实际情况分析,是在进行生产。”处于技术改造中的项目、工程,其安全设施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应是属地安监局独立完成的。该公司能藉技术改造而继续生产,当地安监局脱不了干系。公司为何能顺利打出技改的旗号呢?

  另外,在十多个“不知道”中,该局长反复强调了自己是在省市领导赶赴现场之后到来的,也是在救援工作中配合省市领导工作的。十多个“不知道”中,其实知道“主客”关系。领导知道的,自己也许“不知道”,反正是配合,多做少说嘛。他反复强调自己在省市领导中的客体地位,算不算是官场哲学的体现?

  这里还不得不提及一个事实。一般重大安全事故中,救援工作往往会成立临时小组,各职能部门及时嫁接各自权责,并由中央委派的领导或者地方行政首脑统筹协调。配合工作的这位安监局长,可能就是只知部分环节而未知全貌,主持救援大局的领导所掌握的信息,到了他这里,就一知半解了。这带给了我一个疑问:主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安监局,尤其是地方安监局,在日常安监工作和事故后的调查、统计之外,于救援现场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

  权衡利害关系

  上述疑问,其实还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各自权责,一般有明确法规授权和详细规定,在按部就班地行使职权时,一般也会有板有眼。可是,当不同部门的权责整合在一起而集中处理某些大事件、特殊事件时,部门职能如何高效发挥而不逾权限,就难说了。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权力整合而处理大事时,有没有一个常规的机制确保临时授权与权责分配仍然合法、合理且确保高效?

  我想,“十不知”局长有可能是在“权衡利害”、“官场哲学”与“低调配合”这几样上都吃尽了哑巴亏,且也是有失“干练”而显得过于坦白自己无知,终于将这些疑问在典型的环境中给予了典型的体现。总之,一个官员不可能轻易无知得憨态。(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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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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