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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范短租住房经营 需获同楼业主同意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9: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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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近年来,一些开在居民小区,以民宿、公寓等形式对外出租的特色短租房,获得很多旅客的青睐。然而由于旅客入住时间不定、人员混杂、夜间活动等,存在扰民、治安等问题。

  【解说】这些问题应怎样解决呢?日前,北京市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短租房民宿实施严监管。

  【同期】北京市住建委房屋租赁管理处副处长 胡清福

  对城里头的人员比较集中的这些住宅小区,就是这次我们规范的一个重点,这也是根据现实管理中面临的一些重要的矛盾问题来考虑。

  【解说】胡清福表示,尽管短租住房迎合了某些群体在城市的短期住宿需求,但却带来很多矛盾。他指出,《征求意见稿》明确,经营短期住房需征求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意见。

  【同期】北京市住建委房屋租赁管理处副处长 胡清福

  我们可以看一下《物权法》的第七十七条,大概意思就是说,住宅小区的居民住宅,如果要用于经营,那么应当取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相关人的同意,同时在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的一个司法解释里头也提到,对什么叫利害关系人就有一个解释,就是说属于本楼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这就属于跟《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是对应起来的,我们征求意见稿里头的规定,应该说就是从这两个,一个上位法和司法解释里头出来的。

  【解说】针对“一人预订、多人入住”,“张三预订、李四入住”等问题,《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胡清福指出,互联网平台应逐一登记交易订单签订人和实际入驻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经营者也应到现场确认入住者身份。

  【同期】北京市住建委房屋租赁管理处副处长 胡清福

  在住宿者入住的时候要当面核对住宿者身份证证件信息,这就是解决前面提到的经营者和租客不见面带来的一些矛盾隐患,同时还要求入住者在入住的同时,要及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

  【解说】《征求意见稿》指出,房屋还要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依法办理房屋出租登记。

  【解说】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已收到不少市民反馈的意见,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综合评估、裁定,具体执行时间以文件正式印发时载明的日期为准。

  记者 刘超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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