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内政部:外籍配偶5年届满可获准证续居留10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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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内政部:外籍配偶5年届满可获准证续居留10年

2010年07月27日 1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内政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马末阿当宣布,外籍配偶一旦在5年居留期届满后,可获该部发出的特别准证,这样他们在毋需返回他们祖国的情况下,继续在大马国内居留多10年。

  目前,外籍配偶在5年居留期届满后,须回到他们的国家或地区,在新的申请获准后,才能返回大马。

  另外,马末阿当26日主持属下机构汇报会议上,聆听移民局代表简报后透露,申请为大马永久居民的外籍人士,今后可通过移民局的网页,以了解本身的评分,是否已符合申请永久居民的资格。

  他指出,该部已设立一个评估委员会,为有意申请永久居民的外籍人士进行评估,120为满分,而只要达到60分,基本上就符合申请永久居民的资格。他说,这项新措施已由7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内政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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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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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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