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居留过期三年如何办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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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居留过期三年如何办理?
2009年10月30日 15:4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问:我13岁的时候,我父亲把我申请来西班牙,今年我已经18岁,读了一段时间书,后来由于疏忽,2006年要换家庭居留时,我没有去换,到现在已经过期3年多了,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再次得到居留?

  诚信法税答:可以申请扎根居留。申请扎根居留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时间证明

  时间证明需要证明持续住满三年,除了证明从何时在西班牙居住以外(用住家证明),还要有一些其它的辅助材料证明自己一直住在西班牙,例如每月的地铁月票、银行的出入帐、银行的汇单、看医生的证明、学习证明等;

  2.亲属关系证明

  因为您有直系亲属有居留,所以不需要融入报告,但需要附加上您父亲的证件和你们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您的出生证明)。

  3.合同

  需要有人给您出工作合同。如果您不想办工作扎根,只想要家庭居留,可以不需要出合同,但是需要证明您继续在读书,而且需要办理融入报告。(来源:西班牙欧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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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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