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华社拟致函安省司法厅长 促省府严厉检控窃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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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华社拟致函安省司法厅长 促省府严厉检控窃匪
2009年06月26日 14: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多伦多市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店东陈旺因捉贼被警方拘控案件,继续引发华社回响。其中大多伦多市华商总会于上周四与警方开会后,准备刊印单张及制作短片,将向小商户示范捉拿盗贼的正确方法;同时亦将致函安省司法厅长本特利,要求省政府严厉检控窃匪。

  华商总会亦会致函各警队总长,要求警方加强巡逻店铺商场,以及要求他们协助制作短片,示范如何有效地捉拿嫌犯而不会被起诉。

  大多伦多市华商总会发通告指,该会于本月18日与大多区各警队代表及法律界人士开会,讨论商户所面对的小型犯罪行为,例如高买、盗窃及用膳后不付钱等。尤其当商户要自行捉拿盗贼时,他们所面对的安全及法律后果。

  华商总会代表之一朱洪恩称:“华商大多是小型商户,不像大型百货店般能雇用私人保安,因此一旦遇上窃贼,他们得自行处理。”

  多伦多警队的苗延建警长及约克区警队的蒋震宇,均承认由于警方要应付严重罪案,小型盗窃案一般会延后处理,以致警方被批评反应迟缓。但他们强调,若当事人已擒获窃贼及实时报警,警方是会马上处理的。

  为了避免捉拿嫌犯时会引起法律责任,资深刑事大律师洪秉政建议店主勿使用过分武力。他说:“一手捉住或用双臂抱紧嫌犯,一般是不会被起诉的,但千万不要对嫌犯拳打脚踢。”他亦提醒店主捉贼时要确保自身安全。

  至于店主捉贼的权利,洪秉政解释,任何人于目击罪案发生时,均有权拘捕嫌犯。不过一般人的拘捕他人权利,有别于维护纪律的警方或保安员。即使罪案已发生,这些维纪人员只要有合理及可疑理据便可捉人,但一般市民必需在罪案发生当时才能行使拘捕权。

  洪秉政更说,目前安省司法制度,对于初犯者较宽松,这可能是导至小型犯罪行为猖獗原因之一。初犯者只要付款或执行社会服务令,是不会被起诉的。华商总会拟针对这漏洞致函省府司法厅长本特利,希望能严厉执法,不要姑息初犯者,以收更大阻吓作用。

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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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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