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弹劾案未通过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1: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19日,台立法机构针对赖清德弹劾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共有56票同意弹劾赖清德,50票反对,未达到弹劾门槛。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对于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的弹劾权由台立法机构行使,提议人数须为台立法机构全部民意代表人数的一半以上,决议人数须达到全部民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声请台司法机构“大法官”审理。公开资料显示,台立法机构共有113席民意代表,其中国民党52席、民进党51席、民众党8席、无党籍2席。

责任编辑:【吉翔】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