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从可靠渠道获悉,搜狐、优朋普乐诉优酷、可口可乐侵权一案昨日下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于17:00依法当庭宣判,判决搜狐、优朋普乐败诉,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据知情人士称,优朋普乐通过一家虚拟注册公司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名叫东阳旅实合润影视公司,但经过查询工商注册并没有该公司,因此法律不认。
“广告主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上述知情人士称,在视频分享网站中,确实可能存在用户上传内容侵权的情况,对于该等侵权,无论是法律规定的避风港及适用条件还是在司法实践中视频分享网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认定,并不存在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之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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