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以旧换新招标 家电维修企业有望入围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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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以旧换新招标 家电维修企业有望入围
2010年02月04日 08:38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收旧”的利润微薄让“喜新厌旧”几乎成为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的“通病”,但这种情况今年可能得到缓解。

  在即将公布的新一轮以旧换新招标结果中,一批家电维修企业有望入围。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旧家电价格识别和再使用的可行性。这两项措施将使家电产品“收旧”的效益大大提高。

  招标情况春节前公布

  统计显示,北京市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5个月时间中,全市共回收旧家电55.83万台,换新50.01万台,换新补贴总额达到1.53亿元,家电零售额由同比负增长转为正增长。

  但是,与“换新”环节的亢奋相比,“收旧”环节的问题频出。国家规定,回收的旧家电只能交给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不能进行二次流通,“收旧”企业只能在拆解后获得铜和铁等原材料的收益。但是,拆解的成本高,资金和库房存在压力,致使“收旧”企业无利可图,积极性大打折扣。

  针对这种现状,家电维修协会副会长郭赤兵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旧家电回收和拆解工作的建议,希望把经资质审核许可的家电维修服务企业作为“收旧”的主要渠道之一。

  “以旧换新对于家电维修企业形成了很大冲击,业务量可能流失了30%左右。其实,维修企业在废旧家电的拆解和再利用方面有不少优势。”郭赤兵表示,上月29日,北京对家电以旧换新第一批中标企业新增回收或销售资质和新增销售及回收一体化资质企业进行了招标,扩大回收销售网络,结果将于春节前公布。

  “收旧”热情期待新政策

  为了调动企业“收旧”的热情,旧家电价值的识别和再使用等问题也纳入了政府的讨论范围。

  “在目前的政策下,旧家电不能再流通,家电的新旧程度在拆解时没有区别。但是,一个能用的电视和一个不能用的电视价值是否相同?很多电器产品的关键部件其实耐用年限很长,如果能再使用,则效率将更高。”郭赤兵表示,目前商务部正在深圳召开以旧换新政策会,协会希望就上述问题争取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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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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