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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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版总署: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
2010年02月23日 09:12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以‘网络记者’名义进行的采访活动都是非法的。”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商业网站不是新闻单位,没有自采新闻职能,没有资格申领记者证。

  新闻出版总署从2009年2月25日起在全国统一换发新版记者证,目前已发放13万多个新版记者证,集中换发将于3月31日结束。

  这位负责人表示,网络已经成为而且将更加成为新闻信息的主要传播渠道。为扶持我国重点媒体进一步扩大网络传播,支持国家重点媒体所办的新闻网站依托传统媒体申领新闻记者证,开展新闻采编工作,扩大国家的新闻传播能力。而商业网站不是新闻单位,由于其没有合法采访和首发新闻的资质,经批准的也只有转发新闻的职能,没有自采新闻职能,因此这类网站一律不发放新闻记者证,目前,群众举报的所谓“网络记者”都是非法的。

  上述负责人表示,从国际上看,外国的新闻网站也都是依托于传统媒体发展起来的,大部分国家都没有把网站列为新闻媒体,而主要是传统媒体向互联网的延伸;此外,历届奥运会、历届世博会和重大国际活动也都没有把网站列为新闻媒体,也不给网站发放采访证件,但允许有偿转播转发传统媒体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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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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