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搜索侵权 百度判赔5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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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词搜索侵权 百度判赔5万
2010年02月25日 09:15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百度提供的歌词搜索侵犯著作权,遂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著作权使用费并停止侵权行为。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该案。

  原告音著协作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乔羽等歌词作者签订音乐著作权合同,享有《爱我中华》等50首歌词的著作权。其认为被告百度公司在未征得作者及协会的许可,未支付使用费的情况下,擅自在百度网长期提供上述50首歌词的网上浏览和传播服务,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

  被告百度公司辩称,百度网针对特定歌词格式提供搜索引擎服务,本身不提供歌词内容,所有歌词均来自第三方网站服务器,故不构成侵权。

  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百度公司通过百度网的歌词搜索服务,直接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歌词全部内容的行为,侵犯了歌词作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据此判定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支付诉讼合理支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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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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