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企业需具备6个基本条件——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IT新闻
    家电“以旧换新”企业需具备6个基本条件
2009年07月10日 10:0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提出已久,由于省市政策没有出台,不少市民盼望相关部门快速启动该活动。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省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

  本周推荐家电销售、回收企业

  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日前,省经贸委已经发出《关于推荐我省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流通企业的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在本月10日下午5时前,完成本地区的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的推荐工作。通知要求各地级市经贸局严格按照规定,推荐1~2家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的家电销售企业和推荐1家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信誉好的家电回收企业。在推荐结束后,省经贸委将对这些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省经贸委将制定具体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日前,国家已出台家电“以旧换新”细则,其中,电视机和电脑的补贴上限最高,为400元;洗衣机的补贴上限最低,为250元。消费者只要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便可享受最高400元的补贴。

  企业需备六基本条件

  参与“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企业需具备六个条件:1.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和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2.近三年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3.配送能力覆盖全省(区、市)所有县(市),具有较强的仓储能力;4.销售服务网点要覆盖全省(区、市)所有县(市),销售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5.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6.2008年家电产品销售额位居本省(区、市)前列,达到5亿元以上。

【编辑:王峥
    ----- IT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