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底座要另收费 消委会称“分离销售”要明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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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底座要另收费 消委会称“分离销售”要明示
2009年07月24日 09:38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买了一台平板电视,回去才发现,没有底座,到商场一问,要底座还得再出200多元。

  昨天,记者在中山市消委会采访时了解到,日前,市民梁先生在中山市区某家电卖场购买平板电视遇到了烦心事,后来向消委会反映,希望讨说法。

  卖电视不配底座或挂架,商家这种做法合不合理?昨天,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投诉:电视底座要另收费

  日前,市民梁先生在中山市市区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国产平板电视花了4000多元。电视被送到家后,他准备把电视放在柜台上时,却发现,电视竟然没有底座,也没有挂架。打电话给卖场,卖场工作人员说,这台电视的销售的价格是不包括挂架、底座这些附件的,要付钱另外向厂家购买。

  在商家讨说法未果后,他向中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情况。后来,在消委会的调解下,此事得到解决。

  昨天,记者就此走访了中山市区苏宁、国美、四海电器等大的家电卖场,发现平板电视的底座或挂架另外收费是一种普遍现象,国产、合资品牌都有这样的规定。

  在一些家电卖场,这种附件另收费是明码标识的。记者看到,根据电视尺寸、品牌、型号的不同,价位也有很大区别,售价从100元到800元不等。

  消委会:“分离销售”要明示

  “过去大多数的平板电视底座及挂架都是随机赠送的。”四海电器促销人员告诉记者,“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不少品牌都开始将底座或挂架与电视机脱钩销售,这在国产、合资品牌中都存在。”

  “只要经营者是明码标示了,彩电厂家这种分离销售是可以的。”中山市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 (严建广、陈翀)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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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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