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帮老人买家电以旧换新 非北京户口不能享优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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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帮老人买家电以旧换新 非北京户口不能享优惠
2009年11月02日 15:2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原本帮着小区老人去商场以旧换新买一台新彩电,可因为代购签名的问题,结果好心办成了坏事,这几天,在芳古园一区物业工作的李师傅很是郁闷:“没想到因为一个签名的问题,把好事给办砸了。”

  李师傅是芳古园一区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自从1995年来京务工,他一直就在该小区工作。今年9月29日,居住在25号楼6层的住户单老先生想“以旧换新”购买一台新彩电,可由于年过八旬的他前几年因右半身不遂行动不便,再加上老伴的腿脚也不利落,单老先生就把这买彩电的活儿托给了李师傅。晚上7时,李师傅来到了距离小区不远的一家电器商场,精心挑选了一台37寸的大彩电。

  “当时商场搞优惠活动,来购买电器的人很多。”李师傅说,他挑选了彩电后,就去收银台交了钱。由于以旧换新活动的优惠对象主要是针对北京市市民,因此销售人员让李师傅在小票上填写联系人时,考虑到自己只是替人购买,他特意询问了一下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签自己的名字。在得到销售人员肯定的答复后,李师傅就在小票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当时我还询问过他们,对方说发票上的名字是可以改成老人名字的。”

  10月2日,新彩电很快就送了过来。10月11日晚7时,商场这边派工作人员到单老先生家里拉旧彩电。就在填写以旧换新单子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单老先生,因为先前是由李师傅签的名,在核对完李师傅的身份证后,拉旧家电的工作人员以李师傅是非京籍户口为由,拒绝拉走单老先生家的旧彩电。

  按照以旧换新的活动,只有当店方的工作人员拉走消费者家的旧电器,支付消费者相应的折旧费后,消费者才能凭购买新彩电的发票和回收旧家电的票据,去商场领取新电器价格10%折扣的那部分金额。“当初店方说这发票上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可现在却不能换了。”为此李师傅多次和店方交涉,让他深感郁闷的是,对方却迟迟未予答复:“眼瞅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没想到我的好心反而办了坏事。”

  对于李师傅的说法,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询问了店方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这种以旧换新的活动只针对北京市的市民,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发放的身份证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此次优惠活动。至于李师傅的情况,她表示虽说李师傅是代买,可由于购买新彩电的发票和回收旧家电票据上的名字必须相符,再加上李师傅并不是京籍户口,所以这以旧换新的活动他无法参加。同时,该工作人员强调,销售人员在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购买活动时,也会和用户说清楚相关的规定。(记者李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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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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