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谁能在中国起诉微软垄断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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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谁能在中国起诉微软垄断
2009年06月17日 08:4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新华社报道,上周五微软宣布,为了遵循欧盟的反垄断裁定,在欧洲出售的Windows 7将不再捆绑IE浏览器。此前一天,韩国一家法院也裁定微软违反反垄断条例。

  欧盟对微软的裁决在意料之中。作为互联网的发明者,欧洲本身就更加注重互联网发展规范性;微软的IE6对W3C(互联网联盟)推出的标准置若罔闻,本身已经引起了力推W3C标准的欧洲产业界的不满。在现实层面,欧洲有自己的本土浏览器厂商Opera,此次反垄断审查即是应Opera的举报而发起的。

  同为东亚新兴经济体,韩国的案例更具参考价值。韩国对微软的反垄断审查由两家软件公司要求发起,微软Windows中捆绑了媒体服务和即时通讯服务,与它们的产品形成了正面竞争。

  目光移到我们身边,在中国,是否有可能发起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如果可能,会由谁来举报与要求呢?

  首先,中国尚有借助行政力量强制要求安装软件等挑战反垄断法的行为,在这个前提下,讨论谁来起诉微软只具有理论意义。

  微软在中国的垄断局面其实比欧洲严重得多。在浏览器领域,微软IE最主要的竞争对手Firefox 3已经占据了24%的市场份额,超过了IE6,仅次于IE7。而在中国,据技术类博客“月光博客”统计,使用IE6和IE7的用户合计约79%,Firefox只有7%,而月光博客的浏览者大部分具有技术背景;放到普通消费者领域做这个统计,比例可能更低,已经远远超过《反垄断法》中达到市场支配地位所要求的50%。

  浏览器被垄断并非简单的应用软件失去选择权问题,它会影响到在网页UI设计、网上支付、计算机通信安全等方面。因此促进该领域的竞争、审查该产品的安全与标准,对产业界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但是,中国尽管有本土浏览器品牌,却全部是基于IE核心的“外挂”型产品。由于软件产业战略性偏差,大量的国家资金被投入到操作系统、字处理软件等巨无霸领域,却没有意识到浏览器作为“互联网大门”的战略意义。而孱弱的民营软件公司受困于盗版与资金之困,也并未关注浏览器领域。Firefox尽管有中国公司,但目前连最基本的银行网上支付功能都没解决,暂时还不能指望它来出头维护中国程序员和消费者的利益。

  没有产业基础,浏览器领域即使有普通用户起诉,反垄断裁决也无助于产业发展。曹悦平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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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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