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短信是如何将我们“分类”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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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短信是如何将我们“分类”的
2009年09月17日 09:27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经常有人感叹现实比小说还离奇,作为一个写字的人,我对这种感叹有点不以为然。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大多源自生活,没什么好感叹的。其实这话也可以这么说:生活永远比小说精彩。现实中那些不请自来的短信日益多样化、规模化和文学化,就证明了这一点。《广州日报》日前调查发现,在广州活跃的短信群发公司数以千计,每家公司每天短信发送量以百万计。

  除了一些普通的广告短信,很多人估计都收到过诸如“这里是××公安局,我们正在侦查××案件,请你立即转账到××账户,以避免损失”、“你的信用卡被恶意透支,了解详情请致电××”等短信。还有某些宾馆所创作的成年人一看就明的煽情短信。

  对于诈骗短信和撩人心魄的招嫖短信的殷勤“问候”,明白人洞悉其中的花招,却又无可奈何。与市民的“麻木”相比,短信群发公司却异常敏感。报道说,当发短信的客户与群发公司首次接触时,群发公司往往会先询问客户希望群发什么内容,并且根据不同短信内容推荐目标客户群。

  这种专业分工看上去很黑色幽默,令人不安的是,如此详尽的分类手机等资料,群发公司从何而来?我们的手机号、地址、性别、姓名等隐私资料,如此容易就被人拿走,负责保管我们信息的单位,就有些倒卖获利或管理失察的嫌疑。

  此外,跟专业分工对应的是,业务内容本身具有可进行多种技术手段操作的潜力。某短信群发公司业务代表就坦承,代发短信的“尺度”很大,可以轻松绕过屏蔽,譬如说“他们发得很隐晦,那些‘十三岁娃娃菜’之类的移动公司管不了”。看来这些短信内容制造者,深得博大精深的汉语文化精髓。

  那些不堪其扰甚至曾是受骗苦主的市民,诉求其实很简单,诸多本应执行法律公义的主体——工商、公安、银行及运营商,不能再当稻草人了。可惜更多时候,他们言者谆谆,听者却藐藐。

  具有丰富生活斗争智慧的市民,大概会得出对己对人的两方面结论:碰上类似的不良短信,自身该有精明的鉴别力和抵抗力才是;对应的执法主体也尽早归位,见招拆招。按说,这两条道路是并行不悖,可现实告诉我们,还是先把自己打造成久经骗术考验的老江湖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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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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