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路霸"强制篡改IE首页 分析称应该立法打击——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IT新闻
    网络"路霸"强制篡改IE首页 分析称应该立法打击
2009年04月13日 09:36 来源:深圳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现实生活中的车匪路霸让人深恶痛绝,但现在网址导航网站也钻起法律的空子,当起了网络“路霸”。国内某知名网络安全中心发布的最新一周网络安全信息称,近一周有数十万台电脑的IE浏览器首页被强制篡改为“hao12580.com网址导航”,同时还会不断被弹出“5751.com”、“woyaozhi.com”等其他网址导航站的页面和广告,目前数字还在不断增长中。

  调查发现,所有这些“黑客”行为都与一个名为“ie联盟”的恶意插件组织有关。原来,由于网址导航站制作成本低、盈利模式成熟,导致许多个人站长趋之若鹜,其中就滋生了一批依靠恶意插件手段强行推广网址导航的网络“路霸”,而“ie联盟”则利用技术手段充当起这些网络“路霸”的打手。

  其实,利用木马或其他技术手段入侵个人电脑,获取非法利益已经形成了一条规模庞大的产业链。在这条利益链条中,网址导航站雇佣某些技术联盟推广自己的网站,从而获得流量以换取广告点击或其他商业利益;而这些技术联盟或转而以每个几分钱的安装价格,雇佣不良下载站将“绿包插件”捆绑安装到网民电脑中,或利用挂马网站通过木马强制劫持用户IE“推广”网站,在电脑用户沦为“肉鸡”的同时获利。

  事实上,随着网上黑客相关教学泛滥,犯罪技术门槛的降低,在我国网民快速增加和互联网应用越来越广泛的背景下,网络犯罪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社会危害也越来越大。虽然,今年的“3·15”晚会曝光了黑客及非法网站的牟利路线图,《刑法》修正案也增加了打击“黑客”行为的相关条款,但刑法修正案毕竟只是一种宽泛笼统的保护和对非法侵害后果的刑事救济,只能对到达量刑标准的网络犯罪进行惩处,而对最易发生、数量最大的针对个人的小额侵权行为却很难起到打击防范作用。我国网络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的问题,正日渐凸显。

  因此,要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首先就必须尽快启动网络立法,参考国外互联网管理的成功经验,针对互联网和个人信息安全制定专门的单项法律,改变目前网络“黑客”犯罪成本极低的状况。只有当法律之剑高悬时,大多数人才能真正感受到网络的安全,网络业也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编辑:刘霏
    ----- IT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