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同备案制严打霸王条款:电话宽带在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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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合同备案制严打霸王条款:电话宽带在列
2009年03月03日 11:18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了解到,从今年3月开始,广州将实行格式合同备案制度,将通过格式合同备案,加强对类似“霸王条款”的整治。

  八类合同要备案

  要求备案的主要合同种类为八类,以服务业为主,包括了(1)供水、供电、供气、固定和移动电话、宽带网、数字有线电视、邮政等合同;(2)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租赁合同;(3)各类写字楼(市场、商铺)买卖、租赁合同;(4)住宅、写字楼物业管理合同;(5)家居装修装饰合同;(6)机动车(二手车)买卖、租赁合同;(7)中介服务合同;(8)旅游合同。

  送审合同文本不收费

  市工商局合同管理处副处长朱伟贤称,审查企业前来送审备案的各种合同文本,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查结束后,工商部门将向企业提供修改意见和建议,敦促企业修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及其他不合理的内容。记者还了解到,尽管“制度”自3月1日起生效,但在此之前拟定的各种合同文本,企业同样可以拿到工商局备案审查。(记者 谭德波)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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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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