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卫生厅:"西安婴儿被盗事件"医院负管理责任——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陕西卫生厅:"西安婴儿被盗事件"医院负管理责任
2009年12月08日 15:47 来源:西安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相关新闻

  实拍女子冒充护士偷走新生婴儿

  西安交大一附院称医院和被拐婴儿家庭都是受害

  就“11·21”新生儿被盗案,昨日(7日),陕西省卫生厅首次接受本报采访,称在这起事件中,交大一附院负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

  昨晚7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莲湖路上的省卫生厅,负责对外宣传的办公室主任葛云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葛云峰称,省卫生厅领导对交大一附院发生的“11·21”事件高度重视。事件发生后,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听取了交大一附院的汇报,省卫生厅认为,交大一附院对“11·21”事件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省卫生厅对交大一附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二是尽快组织对“11·21”事件进行调查;三是认真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四是要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葛云峰还表示,“11·21”事件发生后,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认真吸取“11·21”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查找医院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据了解,交大一附院属于部属医院,行政上属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领导任命也是由西安交大决定;省卫生厅对交大一附院只存在一种业务上的指导关系。

  昨日下午,就交大一附院新生儿被盗一案,记者拨通了主管交大一附院的西安交大医学中心办公室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医学中心主任和校长助理每天都在开会,很忙,没有时间也不会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李国方 朱亚楠)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