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购买双黄连口服液、阿莫西林胶囊等307种基本药物,将可享受“进货价”。此外,这307种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昨日,河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启动。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等6个省辖市共47个县(市、区),政府办的401家乡镇卫生院和70个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率先开始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由政府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医疗机构实行零差价销售。
昨日上午,在金水区庙里镇卫生院记者注意到,公示的药物价格一览表中阿莫西林胶囊的价格为3.00元/0.5克,较以前降了0.68元,降幅接近20%,其他基本药物均有不同程度降价。“零差价销售,是指药品进价和销售价一样,医院在药品销售中不赚钱,百姓配药就便宜了不少。”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郭茂华告诉记者,与乡镇医院药品之前的售价对比,实行零差价销售后,307种基本药物平均降幅为16%,初步测算可让利患者6.8亿元。
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307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市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能够有效降低群众的医药负担。据悉,年底前,全省60%的县(市、区)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记者 汪辉 梁晓)
又讯,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正在对拟定的试点地区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进行最后的公示,共有5139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看到,省发改委最新公示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主要包括5012种竞议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和127种限价采购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计5139种药品。
我省规定,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基本药物零售限价。
具体做法是,省级集中招标后,对高于乡镇卫生院销售价格的药品,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当地药店同一品规的零售价,在省级中标品规内进行二次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进一步降低价格,确保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价格低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其销售价格的15%以上。对乡镇卫生院目前没有使用、无法对比价格的中标药品,将可以由县(市、区)参考当地药店零售价,通过招标或谈判进一步降低价格,确保低于当地药店平均零售价。
市民如果想了解初步拟定的5139种基本药物的最高零售价格,可以登录河南省价格信息网进行查询。如果发现其中有问题,可以拨打电话69691709、69691710及时反映。
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公示期后,经过适度的调整,将会尽快公布最终确定的试点地区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记者 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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