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副市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兼顾各地实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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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副市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兼顾各地实际
2010年03月09日 09:35 来源:光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怎样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宁波市副市长成岳冲委员长期关注的事情。自从去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始试点实施后,他对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把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写入提案,带上了今年的两会。

  “截至今年2月25日,全国近三分之一的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药养医’的堡垒有望被攻克,群众的医药负担将切实减轻,这是一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成岳冲兴奋地说。然而,问题与成就并存,他发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以县级政府作为主体,主要有两个担忧: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可能导致财政压力加大;即将实施的绩效工资改革,会对医院内部的原分配格局带来较大冲击。以医院为主体,也有两个担忧:对基层患者的吸引力降低,影响医护人员积极性;政府保障不到位或不足额,影响基层医护工作者的收入水平。以患者为主体,主要担心因为药事费的存在,实际负担殊难减轻。”成岳冲条分缕析,分析背后是深刻而全面地思考。

  “其实这么多担忧总结起来,重点主要有三:一是资金保障问题;二是用药方便问题;三是内部管理问题。为此,我建议不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操作办法,尽可能兼顾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医改大局平稳推进。”在提案里,成岳冲给出了具体的建议——

  三方面着手,解决资金保障问题:县级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投入要足额到位,并列入刚性支出预算,纳入政绩考核范畴;中央、省级财政应加大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扩大视野、系统联动、多方筹集保障资金,加强与各类医保政策的对接研究。

  两方面微调,保障用药方便问题: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建立一个以省级为单位的灵活调适机制;在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医保类药物,应允许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一个适当的过渡期,避免全国一刀切。

  两方面施力,提升内部管理质量:切实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引导教育,使之真诚服务、关爱病人;尽快出台基层医护人员绩效工资改革具体办法,根据不同省情,适当放宽绩效部分的比例,以更好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王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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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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