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网瘾患者众 委员建议严控“网戒机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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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少年网瘾患者众 委员建议严控“网戒机构”
2010年03月12日 10:19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目前,中国约有3.38亿网民,青少年网民1.67亿人,其中1600万青少年有不同程度的网络依赖倾向,约400万人有深度网瘾。众多家长四处寻找能戒除网瘾的捷径,各类“戒网学校”、“训练营”和“医疗中心”应运而生,一哄而上。据不完全统计,现有“戒网”学校200多所,产业规模达几十亿元。加上各色“医疗中心”,行业规模更加惊人。

  目前,国内主要有五类机构从事网瘾治疗,分别是医院、学校、青少年教育系统、持心理资格证书的个体及少数非法团体,其中学校和青少年教育机构约占8成。上述“戒网”机构缺乏统一认定资质,行业门槛低,监管混乱,少数非法机构无人监管。有的“医疗中心”用治疗精神病的抗忧郁药物和电击手段“治疗”网瘾,引起广泛争议,电击“治疗”已被卫生部明文禁止。凡此种种,对那些受“戒”的青少年造成了二次身心伤害,戒网效果也不好。

  据悉,精神病治疗行业已推出了《网络成瘾诊断治疗标准》,并上报卫生部。该《标准》认为,网络成瘾患者应由具有精神科的医疗单位收治。

  网络依赖症本质上是教育问题、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由于其中蕴涵的巨大经济利益,它已被偷换概念,变成了一个心理疾病甚至精神疾病问题。现在网瘾治疗基本上属于伪科学范畴,政府部门应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不法摊贩一样进行干预,予以规范。

  为此,马国湘提出如下建议:

  一、厘清网络依赖症和精神病的概念,由教育、社会、共青团、妇联、医疗等部门联合研究,慎重界定网瘾的界限。

  二、彻底清理“戒网”机构,严厉打击损害公民人身权利行为。严禁以拘禁、暴力以及精神疾病治疗手段戒除网瘾。

  三、尽快修改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戒网治疗前,须征得本人同意,且来去自由;消除或缓解网络依赖症,必须以不造成二次伤害为前提;戒网机构必须随时接受社会监督(随时让家属探访,随时接受媒体采访)。”

  四、参照德国、美国等国戒网有效经验,以团体活动、文艺活动、户外活动等形式,辅以教育和心理疏导。

  五、由社区医生组成社区工作室,接待社区内有网络依赖倾向的人群,制定缓解方案,提出治疗建议。

  六、由政府建立公益性质的戒网机构。

  七、提高戒网机构的准入门槛,严格控制营利性质的戒网机构。(慕容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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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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