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社区医院所售药物国家基本药物须占8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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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社区医院所售药物国家基本药物须占8成
2010年05月14日 11:40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我省(吉林)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据介绍,城市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要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向市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如,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等等。

  《意见》中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前提下,确需使用其他药品的,按规定在我省补充药品范围选择使用,允许使用的品种数量和销售额,占每月药品总数和总销售额的比例≤20%;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也就是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月销售的药物,80%必须为基本药物。(记者 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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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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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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