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医改莫被部门利益绑架——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山西晚报:医改莫被部门利益绑架
2010年02月25日 16:16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类似于“聪明人”向猴子们伸出四根手指,兴高采烈地宣布,为了关注“猴生”,决定改变给每猴早上三个桃、晚上四个桃的供给制度,改变为早上发四个桃、晚上发三个桃,如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再允许医院收取药品加成费,与允许医院增设药事服务费之间的区别,也不过就是换了个名字。(本报昨日报道)

  之所以允许医院收取药品加成费,本来出于服务需要,因为为保质保量将药品送至患者手中,消耗了人力、物力,不获得补偿费用,将无以为继。

  理论上说,现行药品加成费率,不过15%,其实不高,设定同样的毛利率,一般市场主体根本生存不下来。问题在于,绝大多数医院提供的、理论上仅仅加成15%的药品价格,远远比市场主体所提供者贵。因此才会出现“找医生开方子,去药店买药”。

  毫无疑问,多数市场主体开药店,在支付了可观的人力物力以及税费成本之后,所售药品的价格,却远远比医院的药房便宜。那就是说,医院的药品价格中,在实际成本之外,不仅包含有可以公开的加成费,更包含有不可以公开的、无谓而昂贵的制度成本。前者未必不是合理费用,而后者肯定是不合理开支。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降低社会在医疗运行上的成本,应专注于后者,否则,便不免会本末倒置。

  制度成本不废,不要说变药品加成费为药事服务费,便是直接取消药品加成费,也未必会带来药品价格下降的结果。读者应该记忆犹新,数则药品出厂至送到患者手中、价格己翻了数十上百倍的报道怎样激起了公愤。显然,并非药品加成费,而主要是不可以公开的制度成本,成了价格数十上百倍翻涨的原因。随便在制度成本上划拉一下子,就会抵消取消药品加成费政策的全部积极意义。

  强化监管的口号好喊,然而,管理终究有局限,能管理可以管理者,而无力管理不可以管理者。如行政和准行政垄断权力一股独大,便是不可以管理者。寄希望于行政垄断出效率,无异于与虎谋皮。所以,哈耶克才说,“创造条件使市场竞争尽可能有效,同时,在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竞争之时为实现市场竞争提供必要的补充”。

  揆诸于国内的医疗现状,医改成功的关键,便在于保证、规范合理之服务收费、政府补贴,而扼制、杜绝种种无谓而高昂的制度性糜费成本。为此,应切切避免这一轮医改被部门利益绑架,导致又一次演变为大规模的“国进民退”,应在一切可能之处导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破除行政和准行政垄断。

  比如,在药品价格环节上,必须厉行彻底的医药分离——是整体性质的医药分离,而不仅仅是“换汤不换药”的医院内部在服务与卖药环节上的“收支两条线”,即禁止医院设立经营性质的药房,医院就是医院,医院只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各个医院在服务费用标准上与其他医院展开竞争,药品供应交由药店负责,各个药店在药品价格上与其他药店展开竞争。在此基础上,放宽准入门槛,给予所有市场主体“国民待遇”,承认各种服务正当的市场价值,并通过市场竞争选择其合理价格,而杜绝种种灰色的制度成本,才可能促成包括药品价格在内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化。

  否则,无谓而高昂的制度性成本不断高涨,便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亦终究会入不敷出,持续不下去。有如基本药物目录迟迟不能出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恐怕就是制度成本过高,于是能够实际给予公众的扶持愈少,扶持愈少则愈难分配,左支右拙,竟难成基本体系了。(许斌)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