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眼药水使用期不宜超一个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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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提醒:眼药水使用期不宜超一个月
2009年06月17日 09:5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陈女士:我以前用眼药水都是在有效期内用完,可是最近看到有报道说眼药水的“有效期不等于使用期”,并且要在开封后一个月内用完,可是眼药水的保质期通常都有一两年。请问是否真的只能用一个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李明武:这样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一般眼药水的保质期是1年或2年,如果不开封可以一直存放。如果开封后,使用期限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月。眼药水一旦开封,容易被空气中的微生物和细菌污染,时间越长越容易滋生细菌。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眼药水都含有防腐剂成分,眼药水开封后,其中的防腐剂成分如果频繁与空气接触,也会发生对健康不利的变化,所以一定要尽快使用。而对于那些防腐剂添加得少或不添加防腐剂的眼药水,则更要尽快使用。其实很多眼药水瓶子上都有关于使用期限的提示,但消费者一般只关注有效期。此外,建议在选购眼药水时最好选择小包装的,或以日用剂量为单位的包装。 (杨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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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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