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男子治脚伤出院右腿短2.5厘米 院方赔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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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郧西男子治脚伤出院右腿短2.5厘米 院方赔偿
2009年12月08日 09:26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郧西男子邓某骑摩托车摔伤住院,出院后,他的右腿竟短了2.5厘米。前日,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院方赔偿他1.75万元。

  去年2月19日,该县夹河镇村民邓某骑摩托车时,意外摔倒,致右下肢损伤,住进该镇中心卫生院。院方诊断为粉碎性骨折,并对其施行内固定术。出院后,邓右腿骨折处经常肿胀,不能正常行走。

  今年7月,邓某到司法鉴定中心检查,发现其右下肢竟然缩短了2.5厘米。经查,镇中心医院对其右下肢粉碎性骨折没有进行完全矫正处理,并有修改病历的行为,存在医疗过错。邓的伤残程度为九级。

  今年10月,邓某向郧西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楚天都市报 徐雁初 汪光照 曹茂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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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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