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病床上猝死 家人停尸医院大厅讨说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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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妇病床上猝死 家人停尸医院大厅讨说法
2010年02月24日 11:56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虎年第一天,邯郸市魏县的连女士在医院经剖腹手术产下了两名男婴。短短一天多之后,她还没感受到做妈妈的快乐,就猝死在病床上。因怀疑连女士的死亡与手术有关,其家人将尸体停放在医院的大厅内讨要说法;而院方自认无过错,趁家属不在将尸体转至他处。目前,魏县有关部门已开始调解这起医患纠纷。

  产妇猝死

  停尸大厅讨说法

  连女士今年26岁,家住魏县东代固乡翟小庄村。据其家人介绍,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一)下午3时30分,连女士因怀双胞胎足月送至该县妇幼保健院。经主治医师检查,于当日下午4时进行了剖宫产手术,生下两名男婴。

  次日晚8时许,连女士开始全身抽搐,并伴随呼吸困难。2月16日1时40分,连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个可怜的“虎娃”,刚出生便没了妈妈。

  产妇住院之前没有任何异常,为何手术后没多久竟会死亡呢?痛心之余,连女士的家人怀疑可能是剖宫产手术引发了问题。为此,他们在医院未能给出具体死亡报告的情况下,于16日上午9时将死者尸体停放在医院大厅内讨说法。

  2月19日下午4时许,由于医患双方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死者的家人全部撤离医院。次日一大早,他们惊讶地发现,原本停放在医院大厅内的尸体不见了。后来,他们几次询问有关人员,始终没有得到准确答复。直到21日,他们委托律师到医院进行调查之后,才知道亲人的尸体已被转到了县医院的太平间。

  协商无效

  私移尸体属无奈

  2月22日上午,魏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吕路平就连女士死亡一事解释说,经主治医师检查,产妇在术前及手术后一切正常。但是,产后第二天晚上,连女士在小便后突发呼吸困难,心脏猝停。尽管院方曾协调县医院的医师前来参与抢救,但还是没能留住连女士的生命。

  吕路平说,连女士死于剖宫产术后并发急性“肺栓塞”。所谓肺栓塞就是由于患者血液中存在板块,导致肺动脉受堵。这种病属于产后严重的急性并发症,病情极其凶险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一旦发生将不可避免地造成死亡,为世界性疑难病症。

  吕路平个人认为,连女士住院期间,主治医师诊疗措施无误,抢救及时得当,医院没有过错。事后,他们还按规定对病历进行了复印和封存。但死者的家人却不理解,把尸体停放在医院大厅内,并在门诊的门前挂扯白布,摆放花圈等,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至于死者尸体的去向,吕路平解释说,医院经请示上级机关,强行撤掉了门诊前面的白布与花圈,并将死者尸体转移至县医院太平间保存。

  律师提醒

  停尸“要挟”已违法

  对于这起医患纠纷,邯郸市方信律师事务所王现军律师分析后认为,连女士在医院产下双胞胎后不幸猝死的确令人惋惜,其家人的悲痛之情也可以理解。但是,他们首先应该通过医疗鉴定查找死因,明确责任后再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将尸体摆放在医院大厅内“要挟”有关部门处理问题,不仅是对死者的不敬,还违反了国家法律,轻者属于扰乱单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王现军律师介绍,医院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单方将死者尸体转移至他处妥善保管,只要没有造成尸体损坏和丢失,并不算侵犯他人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医院面对患者的意外死亡,也应以诚相待,除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外,还应积极配合另一方当事人做好相关的病历保存、医疗鉴定等事宜,不能擅自做出一些有伤情感的事情,因为良好的医患沟通也是化解双方矛盾和纠纷的有效手段。

  另据了解,魏县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协调解决这起医疗纠纷。(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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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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