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防控重点转到医院门诊 发热咽痛者须检病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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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防控重点转到医院门诊 发热咽痛者须检病毒
2009年05月15日 15:22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市卫生局昨天下午宣布,本市新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下周启用,本市96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今后,市民一旦出现发热、有咽痛、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或其他医院接诊了可疑发热病例,都要立刻送往设有感染性疾病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筛查诊断。

  防控重点转到医院门诊

  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说,我国连续发生的两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均在京有所停留,这使得本市的防控重点从原来的“将该病堵在国门之外”改为“各医院要把好筛查关口”。据了解,下周一零时,本市即将开始启用新版诊疗方案,实时上报患者信息。同时市卫生局将对公众加强科普宣传,引导他们一旦出现类似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就医。

  发热有咽痛者要检测病毒

  今后,凡是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现的发热、有咽痛、咳嗽等症状的流感样病例,均要采集鼻、咽拭子样本进行甲型流感病毒检测。

  上周,本市已启动了25家传染病网络实验室,对部分流感样病例进行甲型流感病毒筛查。在进行实验室检测能力调查后,昨天本市最终确定由全市38家具备检测条件的实验室承担流感样病例的检测任务。其中北京佑安医院等8家医院承担本单位的样本检测任务;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等30家单位,承担指定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本医疗机构的检测任务;不具备检测能力或现阶段因条件所限不能开展检测的医院样本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疑似病例范围扩大

  在医院预检筛查过程中,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为疑似病例:发病前7天内与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的病例;发病前7天内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的病例;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阳性,但进一步检测排除既往已存在的亚型。

  对于符合前两种情况的疑似病例,接诊医疗机构要立即呼叫120,直接把患者转运到本市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出现第三种情况的疑似病例,要将病人留在接诊医疗机构进行就地医学观察,如实验检测结果呈阳性,接诊医疗机构要呼叫120,把患者转运到本市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机构。

  临床确诊温度降0.5℃

  4月29日,卫生部印发《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5月8日,卫生部在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第一版)》,同时废止《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为市民进行解读。

  邓小虹介绍,超过或者等于38℃是旧版诊疗方案中对于患者临床表现的确诊温度,但新版中,将发热的标准定义为腋温大于或等于37.5℃。

  北京医院未建感染科被通报

  目前本市有96家医院设有感染性疾病科,邓小虹要求没有感染疾病科的医院,应建议发烧患者到有感染性疾病科的医院就诊筛查。这是为了把好筛检这道关口,把可疑病例从大量筛查人员中发现出来,这是目前防控工作的重点。

  邓小虹通报了本市6家应设而未设感染疾病科的医院:卫生部北京医院、宣武区中医院、西城区展览路医院、顺义区空港医院、海淀区羊坊店医院和怀柔第二医院。“这6家医院必须尽快恢复或建立起感染疾病科。”邓小虹强调。(贾晓宏)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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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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