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家隔离适用于珠三角七市 居家患者有条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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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居家隔离适用于珠三角七市 居家患者有条件
2009年07月03日 10:3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全国首批居家隔离治疗的12名甲流患者已全部康复,在江门解除居家隔离治疗。广州、深圳、珠海等一类地区将逐步探索患者居家隔离治疗模式,而病例较少、尚未发现病例的二类地区,患者仍需入院治疗。

  广州江门率先尝试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表示,目前已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模式的有广州、江门两市,其他地区将酌情逐步推广。

  “不少国家在甲流病例达到一定数量时,对轻症患者实行门诊或者居家治疗,只有重症患者、老人、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才采取入院治疗。”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余德文解释说,考虑到目前广东已进入社区流行前期,一类地区开始试行居家隔离治疗。

  患者需具备相应条件

  余德文说,一类地区如已出现较多病例,前期积累了一定治疗经验,则可以试行居家隔离治疗模式。病例较少、尚未发现病例的二类地区,为稳妥起见,暂不采用该模式。

  此外,在试点地区接受居家隔离治疗的患者应为本地人,在当地有住所、有亲属照顾。对于旅客或不具备居家隔离治疗条件的患者,仍需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居家不是不管。”余德文说,医务人员每天仍需上门送医送药,卫生部门会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一旦发现重症或并发症病例,则立刻转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任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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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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