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与孕妇相撞欲"私了" 签协议后发现胎儿已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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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与孕妇相撞欲"私了" 签协议后发现胎儿已死
2009年07月13日 14:04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天,安阳县公路局的一辆公车在安阳市文峰立交桥边,与一名骑电动车的怀孕妇女发生相撞,事故现场按照简易程序进行了处理。但该妇女被送到医院后,发现孩子已胎死腹中。

  前天下午5时,在安阳市文峰立交桥的东侧桥边,一辆黄白相间车牌号码为豫E45750的面包车,停在人行道上,车身上标有“中国公路”的字样。

  “就是这辆车把我老婆肚子里的孩子给撞死了!”市民刘国正悲愤地说。据他讲,当天下午1时许,他的妻子刘杰骑一辆电动车,从南向北经过文峰立交桥东侧时,与自西向东的一辆面包车相撞。

  刘国正说,他妻子有两个月的身孕,相撞后,左腿上磕了两大块青紫。随后,巡警110以及安阳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先后赶到现场。起初他以为妻子和胎儿没有什么事情,在事故科民警的协调下,双方走简易处理程序,他和面包车司机签订了私了协议。可是,刚签完协议,从医院传来检查结果,医生说孕妇的孩子保不住了,需要做手术。在刘国正拿出的刘杰的彩超检查单上,记者看到,“妊娠约为9+周,胎停育”。刘国正说,目前的医疗费都是他们自己掏的。

  据处理事故的民警介绍,与孕妇发生相撞的面包车司机姓马,是安阳县公路局的一名职工,当时驾驶的面包车是公车。

  司机马某表示,孕妇腹中的胎儿,是否因为撞车才导致死亡,还有待认定。(大河报 张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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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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