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童住酒店被电伤 家长索赔3万要求公开道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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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岁男童住酒店被电伤 家长索赔3万要求公开道歉
2009年07月14日 17:0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在酒店住宿时被落地灯电伤,13岁男孩小震(化名)在其母亲的代理下将北京一酒店告上法院。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酒店赔偿小震医药费、交通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2800余元。

  2008年9月30日晚,13岁的小震与母亲入住中关村皇冠假日酒店。房间内配有方桌,但桌上未配备照明设备。当晚,在小震母亲的要求下,酒店服务生帮小震母亲挪动了落地灯用以给小震写作业照明。服务生走后,小震被落地灯电伤,确诊为三度烧伤。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

  小震母亲表示,小震是在用手扶正灯罩时因灯具漏电被电伤的,酒店对此负有责任,因此其要求酒店赔偿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万余元。同时因认为酒店在事故处理的后期态度消极,因此她要求酒店公开赔礼道歉。

  中关村皇冠假日酒店则称,小震的伤情并非酒店落地灯本身漏电所致,系落地灯倒地致灯头断裂,电线外露后其触摸落地灯所致。酒店用电设施均达到规范要求。小震的母亲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承担过错。且事发后,酒店积极处理,陪同医疗,致以慰问。因此,该酒店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关村皇冠假日酒店作为从事住宿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避免住宿的客人在住宿过程中遭受意外的人身损害。就小震被电伤的具体过程,双方说法不一致,但小震受电伤的事实已经酒店认可。小震的监护人虽负有保护小震不受伤害之责,但该责任应以常人所能预见为限。

  基于上述考虑,法院一审判决中关村皇冠假日酒店赔偿小震医药费、交通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2800余元,驳回了其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诉请。 (张蕾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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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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