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大米压断大妈腿 双方为医药费协商一个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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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大米压断大妈腿 双方为医药费协商一个月
2010年03月11日 14:26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个多月前,67岁的费大妈到世纪联华超市中兴店购置年货,被一包从运米车上滑落的大米压伤腿。后经医院检查费大妈膝关节中的胫骨骨折,部分韧带撕裂,直到现在还躺在医院里。

  “医药费花去4万多,我多次催讨,超市方只支付了8900元,他们的态度让人很不好受。”费大妈的女儿李小姐说。

  超市一袋大米,压得大妈骨折加韧带撕裂

  昨天,记者赶到一一三医院在8楼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费大妈和在一边陪护的女儿李小姐。

  据费大妈讲述,2010年2月1日晚8点20分左右,她到通途路的世纪联华超市购物,超市员工推着装满大米的运输车经过,最上层的一袋大米(30斤重)突然滑落,将她压倒。经市一一三医院检查,费大妈膝关节中的胫骨骨折,部分韧带撕裂。

  费大妈的老伴赶紧给在嘉兴工作的女儿李小姐打电话,李小姐连夜赶到宁波,费大妈当晚就住进了医院,超市没有交住院押金。2月5日费大妈动了手术。直到2月7日,超市共支付了3900元,其中1900元是看护费。

  4万元医药费,超市目前支付不到1万

  “让人心寒的是超市在过年期间一次都没来医院探望,我要求见领导,都被一次一次挡回。”李小姐难过地说。

  李小姐因为医药费问题找过超市两次,但超市说让他们先用医保卡垫付,到时对合理的费用再一次性进行补偿。何谓合理的费用呢?超市方说,只负责有正规医疗发票的费用。而据李小姐了解,这部分费用一般保险公司是可以报销的(超市一般都有保公众责任险)。

  李小姐说,据她推测,超市的用意在于:用医保卡看病,医保会承担一部分费用,超市只用承担自费部分就可以了。这让她很是恼火。

  但是由于超市一直不肯拿钱出来,如果不用医保押着的话,就不让住院。“明知道医院的用意,但是为了妈妈早日治疗也就没有办法。”李小姐说,到目前为止,医药费已花了4万多。

  几天前,李小姐再次找超市协商,但没谈拢。李小姐告诉超市要求助媒体,“我说要找媒体,早上超市就又拿来了5000元钱交给了医院。”

  现在拿到手的只有8900元,剩下的好几万医药费超市何时赔付?李小姐说自己很迷惘。

  双方已经达成初步处理意见

  昨天,记者向上世纪联华超市中兴店的俞姓负责人确认了此事。

  昨天,俞姓负责人和病人家属进行了协商,双休日前家属会把医保撤出来。双方签署了一份处理意见书,内容包括:一、撤出医保,超市完全承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腿伤),以及其后续的康复费用;二、支付护工费用;三、完全康复后,谈后续器械、营养、误工费一次性结清。

  俞姓负责人说,处理意见书已经交给领导,双休日前会给病人家属最终的处理答复。(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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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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