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缴费9个月享生育津贴 自然分娩支付标准提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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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缴费9个月享生育津贴 自然分娩支付标准提高
2009年07月16日 16:01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生育保险今后将设置缴费期限,职工需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生育保险基金才能支付生育津贴。而此前,生育保险是即时享受,没有缴费时间限制。

  根据北京市人保局刚刚发布的通知,本市生育保险自然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提高100元。

  通知明确,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满9个月的,上述前两项费用依旧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补支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不得向个人追回。

  生育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如果员工符合参保条件,单位没有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费,员工可举报。(代丽丽)

  新闻链接 生育津贴怎么算

  通俗地讲,生育津贴就相当于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支付的生育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她生育后休了90天产假,那么她的生育津贴就是9000元。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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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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