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村孕产妇住院生育可获补助500元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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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农村孕产妇住院生育可获补助500元
2009年08月28日 08:48 来源:辽宁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辽宁省卫生厅发布消息,农村孕产妇住院生孩子有补助,只要正常分娩,除了补助款外,加上新农合报销一部分,基本可以不花钱。时下,这项工作已开始在全省展开,省财政借助中央财政下拨各地钱款加上各地的配套资金,按每年20万农村孕产妇人数计算(每人补助500元),资金在1亿元左右。

  据了解,为保证农村孕产妇权益,根据目前各地实际,辽宁省在农村一、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实行限价分娩。在限价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内,规定正常产限价标准: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为800元(乡镇卫生院),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为1000元(县级医院)。剖宫产限价标准: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为2000元,不包括产妇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住院治疗费用。孕产妇在定点医院分娩,补助费直接从医院扣除。(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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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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