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迄今未收到瞒报甲流信息情况 发现将严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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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迄今未收到瞒报甲流信息情况 发现将严处
2009年12月11日 1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11日电 卫生部今天就甲型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举行发布会,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梁万年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迄今为止,卫生部没有收到瞒报信息的情况,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理。

  梁万年指出,甲型H1N1流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严格按照这一法律对传染病的防控来加以管理。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法定传染病要严禁瞒报、缓报、迟报和漏报。

  梁万年说,所以从早期开始,各地的文件都特别强调要加强病例的信息报告制度,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对信息实行规范化管理。第二,对报数人员进行培训。第三,严格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做报告。同时派出督导组和工作组对各地进行检查。

  “迄今为止,我部没有收到关于某些地方或某个单位瞒报信息的情况,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卫生部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理。”梁万年表示。(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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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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