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2亿医疗补助资金助“优抚”35万人获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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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2.2亿医疗补助资金助“优抚”35万人获益
2009年07月29日 18: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石家庄7月29日电 (记者 牛琳)河北省民政厅29日透露,今年该省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医疗补助资金2.2亿元,使35万人获益。

  据透露,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该省35万重点优抚对象还可以按优抚类别额外享受不同比例的医疗助等特殊照顾。

  据优抚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无工作单位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其门诊费用河北省按不低于其年度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或者生活补助费用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给予补助,发给本人包干使用,以方便优抚对象灵活就医。

  工作人员表示,该省为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在财政拮据的情况下,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增加到8174万元,比去年增加1965万元。各级财政还筹措资金6000多万元,用来改善光荣院和优抚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住院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水平。

  目前,河北省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达到2075元,抗日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达到325元,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每人每月最高的达到1890元、最低的达到180元,城镇烈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每人每月达到585元,农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每人每月达到345元。

  河北省是革命老区、优抚大省,仅残疾军人、享受抚恤的烈士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达35万多人。改革开放以来,该省15次提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18次提高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9次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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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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