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并入卫生厅 部分工作移交事业单位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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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药监局并入卫生厅 部分工作移交事业单位
2009年09月05日 09:55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取消卫生厅食品卫生许可职责 评审考试等逐步转给事业单位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并入省卫生厅。药监局保留正厅级规格过渡,并相对独立运作,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省卫生厅,过渡期内人、财、物等按原渠道管理。

  职责调整主要包括取消省卫生厅的食品卫生许可职责, 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划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后,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方面,由省卫生厅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省药监局消费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省卫生厅方面,将拟订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等有关标准与规范的事务性工作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划入省卫生厅的职能

  ●综合协调食品安全

  ●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起草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依法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职责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公布工作,以及食品类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备案的职责

  划入省药监局的职能

  ●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记者任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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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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