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孕育了近36周的生命,在距预产期只剩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却因为一场引产手术,彻底消失了。引产手术,是孕妇背着丈夫、编造谎言欺骗医生后进行的。孕妇为何要隐瞒身世,执意引产自己的亲生骨肉?是家庭原因,还是另有隐情?怀胎九月引产,能不能?该不该?
大肚孕妇离家出走
孕妇叫贺美。本月4日,她在南坪某医院进行了引产手术,近日已返回乡下娘家休养。
贺美的父亲贺军,向记者讲述了女儿的经历:4年前,23岁的贺美与34岁的郑林相恋结婚,去年怀上孩子,预产期是今年4月30日。年初起,女儿因睡眠不好,开始服用安定;因担心胎儿受药物影响出现先天性疾病或畸形,女儿曾说过“不想要这个孩子”。
“肚中的生命,关系着女儿的婚姻,怎能说不要就不要?”因女婿郑林是某企业驻外地销售代表,常不在家,春节后,贺军住进女儿女婿家,照顾并鼓励女儿。此前的胎检报告,并未发现有异常。
贺军说,3日晚,女儿说想外出散心,他没多想便同意了。孰料,女儿出走后一去不返,他才意识到女儿可能要做引产手术,连忙通知女婿返渝。此后三天,两家人奔波各大医院寻找贺美,无果。
手术引产胎儿没了
虽然没找到贺美,但令家人安慰的是:各大医院妇产科负责人均表示,怀孕九月做引产手术既有很高风险,又违背伦理道德,按医院“行规”,都不敢动。何况,没有直系亲属陪同签字同意,医院更不敢。
然而,7日中午,贺美回家时,家人发现她的肚子小了,孩子被引产了——是一个女婴,她还没来得及看一眼世界,便永远停止了呼吸。实施手术的,是南坪某医院。丈夫郑林彻底消沉,“感觉自己像掉进了万丈深渊”。他已38岁,本以为这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郑林对妻子的一意孤行不满,更对医院的“贸然手术”愤怒:“医院既无家属签字同意,又无孕妇任何的胎检报告或病历,凭什么做手术?”他认为,院方既是违背职业道德不负责任,更是扼杀了年轻孩子的生存权,是惨无人道地摧毁了两个家庭。
孕妇编谎言执意手术
“要不是贺美刻意撒谎隐瞒身世、三番五次坚持手术,我们也绝不敢把胎儿引产掉!”该医院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此次手术的来龙去脉:
之前,贺美曾3次打进医院电话,咨询并要求预约手术。院方得知其怀孕近36周后,一直极力劝阻,但贺美仍在4日来到医院,向医生哭诉了“铁心引产”的两大原因:其一,自己常服安定,担心婴儿有畸形或先天不足(后经查,孕妇肝功已不正常);其二,夫妻矛盾不可调和,丈夫有了外遇,两人已离婚,自己坚决不会要这个孩子。
基于上述两方面因素及孕妇的要求,院方答应为其手术,但在术前仍要求得到其直系家属的确认。不料,贺美声称父母住在外地,生病来不了,但她已取得父母的同意。意识清醒的贺美签字要求手术。
对此,院方表示,贺美编造了“夫妻离异”、“父母在外”等谎言,院方出于同情进行了手术。但确系听信一面之词,未对其详加核实,没能征求到家属意见便实施了手术,“这是医院的失察和责任”。
两人婚姻可能走到尽头
对于院方的说法,丈夫郑林和岳父贺军承认,是贺美要求手术的,并撒谎隐瞒了身世。他们也认同贺美因“常服安定药片、担心胎儿受影响而要求引产”的因素。
至于院方所述的第二大因素、即“夫妻矛盾”问题,郑林先是矢口否认,而后改口称“问题没这么严重,这不是妻子引产的直接原因”,最后则陷入了沉默。他始终没有“抗议”院方第二条原因的说法。“引产手术后,妻子两年内不能再要孩子,我也是快40岁的人了,可能也无心再等下去,也许会因这件事走到尽头……”郑林说,他不敢去期待明天。(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记者 朱昕勤 吴子敬)
我有话说
她这是报复丈夫
余虹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院教师
贺美带有一种自暴自弃、甚至是报复丈夫的想法。但透过她的行为,我们也能猜想到婚姻生活对她来说是多么痛苦,她在婚姻生活中是如此无助、可怜和悲哀,对婚姻和家庭生活中彻底失望才导致摆烂。但愿这场悲剧,能让人警醒。
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周矩 重庆荣格心理咨询所所长
为了将来少些牵挂,打掉孩子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贺美的做法本可谓无可厚非。但在育子前,贺美是否想过,如果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还要孩子做什么?这是一场人间悲剧,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院方并没有过失
沈仁刚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
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此外,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施行术前家属签字,是在患者意识模糊的前提下。而该孕妇是意识清醒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法理上讲,个人认为院方实施手术并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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